1号文件:鼓励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
发布日期:2016/2/23 9:00:09 点击:1473
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。支持电商、物流、商贸、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。
近年来,我国涉农电商发展迅速。阿里、京东等平台农产品交易额可观,中粮我买网、顺丰优选、本来生活等农产品电商发展迅速,山西杂粮大王王小帮等草根电商显现生机。
“互联网进入农业,会对农产品流通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,虽然目前所占比例低,但其成长性很快。”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说。
鼓励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
中粮我买网总经理赵平原表示,发展涉农电商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分散的小农生产与大市场“对接难”问题,促进信息通畅,减少流通环节,解决“卖难买贵”,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就业;另一方面,从终端需求倒逼前端生产环节“标准化”,推动建立可追溯体系,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,促进绿色和个性化生产。
据农业部估算,目前我国农产品网络销售比例约占总流通量的2%左右,其中干货和加工品占到八成,水果、蔬菜和水产品等生鲜产品增幅均超过300%,需要加快解决涉农电商发展的瓶颈问题。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表示,目前存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电商接入能力弱、货源组织难、冷链物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。